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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,建成于乾隆四年(1739年),清代曾有67位将军在此任职,是管辖绥远城驻防八旗、归化城土默特旗,乌兰察布盟、伊克昭盟和节制宣化和大同绿旗兵事务的机构。现为内蒙古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衙署建筑风格严谨对称,足按一品封疆大吏规格建成,占地约3万平方米,共有132间房屋。在衙署内,相应地建有隔墙与通道,东侧有浓香四溢的澄同,西南角是小花园。衙署内有绥远城将军办公复原陈列展览及绥远城满族历史概览。
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年),为加强西北边防,奏准在呼和浩特旧城(归化城)东北2.5公里,另筑驻屯满洲八旗官兵的新城。乾隆二年(1737年)二月动工,乾隆四年六月建成,命名为绥远城。设立绥远将军统领,并管辖漠南蒙古王公、归化城土默特蒙古,调遣宣化大同二镇绿营官兵。将军衙署设于城内中心鼓楼西侧。按清工部工程则例规定一品封疆大员级建造,砖木构制,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,门前有高大的影壁,上有“屏藩朔漠”匾额,门侧立石狮一对,大门内厅堂凡3进,前为公廨,后为内宅。自大门进入须经过仪门,仪门凡3门,中门形同过殿但不常开,平常出入经由两旁门。仪门正北为大厅,为议事决策中心;东西各建有庑堂和厢房,为官吏办公场所。第二进正中建有宅第门房3间,东西各建厢房3间,同是官吏的办公场所;第三进为将军宅第,建在正中高台基上,东西两侧各建配房3间。宅第与配房间并建有走廊相通。在大厅东面建有花园,园内建有亭榭;东南隅建有马号;大厅西南面建有更房,为卫戍官兵住所。衙署经多次修缮,面目全非,近年开始修整,尽可能按原有制度复原,接待游人观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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